鎮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3)
2.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檢查。各辦公室、站、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縣相關依法行政監督辦法。根據當年依法行政工作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結合具體工作實際,確定當年的監督重點。要加大對群眾反映熱烈、社會普遍關注領域的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運用專項督察和重點調查等方式,積極主動開展監督工作。
3.健全學法制度,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問題和矛盾。要建立學法制度,結合政府與部門會議討論的事項,有針對性地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鎮政府各辦公室、站、所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強本系統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力度,嚴格依法行政。
4.完善依法行政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切實強化考核。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促進我鎮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繼續細化、量化考核指標,強化年度考核。
5.繼續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各村、駐鎮各單位要認真梳理執法依據,完善執法程序,統一執法文書,分解執法職權,將執法職權落實在具體的工作崗位上。通過政務公開欄等載體,及時向社會公示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和執法程序等。推行行政執法聽證、公示制度。嚴格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制。
6.完善行政執法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教育比處罰先行,做到文明執法;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杜絕亂收費、亂罰款的行政違法行為發生,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設立行政違法舉報制度,對受理的違法投訴,及時依法查處。接受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備界的監督,促進行政機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7.嚴格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堅持規范性文件“逢文必審”的原則,鎮政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合同,均須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審查,簽署審查意見,未經審查或者審查未通過的,不能發布實施,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8.進一步改進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原則,切實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暢通行政復議渠道,解決行政爭議,依法、公正、高效地處理好每一起案件,堅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創新復議方式,完善簡易程序、實地調查、質證辯論與協調和解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負面效應。
9.深入基層調研依法行政工作,創新工作,總結經驗,找出不足,提出指導意見。
10.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宣傳、光電、信息辦等部門要利用各類形式進行廣泛深入地宣傳創建依法行政示范活動的意義及目標任務,宣傳依法行政的先進典型,堅持典型帶動,示范引導,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依法行政工作的輿論氛圍。
(二)實施階段(2015年7月下旬至2015年9月)
1.建立鎮依法行政聯系會議制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推進全鎮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2.加大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力度。分別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一般干部、執法人員進行統一集中法規知識培訓,法制部門及時建立培訓檔案,作為目標考核依據。
3.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全鎮各類規范性文件,將清理結果報上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并在規定時間向公眾公布清理結果。切實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的培訓工作,以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報備的質量。
4.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對行政執法違法或不當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增強執法責任意識。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同時加大對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報備和重大行政審批事項以及政務公開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