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工作計劃(8)
強化政府行政服務能力建設。繼續加強政府建設,著力建設“四型政府”。全力建設法治政府。深入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加快建設法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實保障各類社會主體合法權益。推行依法決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推進綜合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力建設有為政府。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深化政務公開,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聽取各族各界人士意見和發揮群團組織橋梁紐帶作用。強化監察、審計等內部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進一步減政、減負、減支,積極主動作為,努力探索重點生態功能區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科學發展新路徑。全力建設效能政府。保持好、堅持好、運用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的成效,認真落實中央規定、貴州省黨員干部政治紀律“十嚴禁”和干部作風“十不準”。進一步轉作風、改文風、優會風。加強效能監察,強化督查督辦,堅決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不斷提高政府執行力和落實力。全力建設廉潔政府。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繼續精簡“三公”經費支出,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加強惠民政策落實督查力度,切實糾正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