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實施方案(2)
區城管執法局要會同行業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充分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推動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要全面深入整頓燃氣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流動經營、無證經營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城鎮燃氣用戶設施安全檢查和配送服務規范》宣傳力度,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的配送車輛、配送人員、服務要求,對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配送、安檢等環節實施全過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實液化石油氣配送制度等管理創新舉措。
二、進度安排
從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印發全區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啟動排查整治工作,明確排查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責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2年1月至3月)。各單位按照排查整治要求組織開展燃氣企業、燃氣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情況等摸底排查,摸清燃氣安全運行和基礎設施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整治攻堅階段(2022年4月至10月)。對排查出來的重大問題隱患立行立改,并落實資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動態更新問題隱患清單,掛圖作戰、系統治理、整體推進,并通過督導檢查、明察暗訪、聯合執法、考核評估、警示通報、跟蹤督辦、掛牌督辦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確保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到位、重大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11月至12月)。認真總結排查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提煉并固化為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各單位和各鎮街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層層壓實責任。
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統籌、督促指導、巡查考核本級安委會成員單位落實情況。要依據有關部門申請,對在燃氣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場所以安委辦的名義實行掛牌督辦。依據《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處理有關燃氣安全的舉報,對涉及燃氣安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納入安全生產誠信體系管理。
區城管執法局要嚴格履行行業監管責任,成立工作專班,牽頭建立燃氣安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燃氣企業切實加強安全風險管控。
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燃氣充裝、運輸、使用環節安全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機制。
(二)加強執法監督。各單位要嚴格規范開展燃氣安全執法,堅決防止執法不作為和“寬松軟”,重點執法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嚴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將相關違法行為線索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定期向社會公布典型執法案例。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決定和聯合懲戒等制度,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依法實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單位要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整治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堅決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要將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區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相關單位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加強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社會媒體,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媒介、掛圖等各類方式,加強面向社會公眾的常態化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自覺抵制不合格的連接軟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確保燃氣使用等環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