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經營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城管執法局組織對燃氣企業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企業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從業人員無證作業、“三違”行為突出、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等風險隱患。
區交通運輸局組織查處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燃氣行為。
區城管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嚴格燃氣市場準入,組織全面整頓燃氣經營市場秩序,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依法予以取締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礎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業。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商務局會同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文旅體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組織,各鎮街配合對各自行業主管領域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賓館酒店、學校、福利機構、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私接“三通”,不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風險隱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舊小區燃氣和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城管執法局會同各鎮街、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石油液化氣總公司等部門組織對老舊小區氣化間、燃氣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強化液化氣站違規充裝和“黑氣瓶”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小區內違規設置非法儲存充裝點,居民用戶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室內管道嚴重銹蝕,使用不合格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等風險隱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對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未按規定將燃氣管道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未依法進行特種設備施工前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等問題。對在建市政燃氣管道工程項目,要嚴格對主要管材規范檢驗,按方案施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對燃氣管線周邊在建項目,嚴格落實燃氣設備保護方案。要嚴厲打擊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燃氣工程施工的,堅決予以處罰并清退。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燃氣源頭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城管執法局組織對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等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實履行好對經營者的管理責任,明知經營者利用其銷售平臺、場所銷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嚴格依法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從源頭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氣氣化間管道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區城管執法局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對燃氣場站設施進行普查建檔,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資料,并對2000年前建設的燃氣氣化間管道設施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提出燃氣氣化間管道(包括老舊小區氣化間管網)更新改造工作清單和實施計劃。重點排查整治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老舊管道帶病運行、高中壓管道被占壓、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燃氣氣化間管網外部交叉作業、野蠻施工和第三方破壞等突出問題隱患。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