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取信于民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變法。法令包括如下內容:打破土地上的縱橫田界,承認土地私有、買賣自由,獎勵耕種,建立縣制。但商鞅擔心老百姓不按新法做。為取信于民,就在國都咸陽的南門外,立起一根三丈的木柱子,命官吏看守,并且下令:誰將此木搬至北門,賞黃金10鎰(古20兩為一鎰,一說24兩為一鎰)。當時圍觀的人很多,但是大家一是不明白此舉的意圖,二是不相信有這等好事,所以沒人敢動。
商鞅聞報,心想:百姓沒有肯搬立木的,可能是嫌賞錢太少了吧。
于是他又下令,把賞錢增加到50鎰。聽了新的賞錢數目,老百姓更懷疑了。但重賞之一必有勇夫,沒出三天,就有一個不信邪的壯漢,把那木柱扛到了北門。
商鞅立即召見了搬木柱的人,對他說:“你能聽從我的命令,是個好百姓。”立刻賞他50鎰黃金。這消息不脛而走,舉國哄動,大家都說商鞅有令民必行,有賞必信。
第二天,商鞅即公布變法令,雖然新法遭到一些貴族特權階層的反對,但新法在秦國終于得到順利實行。
商鞅聞報,心想:百姓沒有肯搬立木的,可能是嫌賞錢太少了吧。
于是他又下令,把賞錢增加到50鎰。聽了新的賞錢數目,老百姓更懷疑了。但重賞之一必有勇夫,沒出三天,就有一個不信邪的壯漢,把那木柱扛到了北門。
商鞅立即召見了搬木柱的人,對他說:“你能聽從我的命令,是個好百姓。”立刻賞他50鎰黃金。這消息不脛而走,舉國哄動,大家都說商鞅有令民必行,有賞必信。
第二天,商鞅即公布變法令,雖然新法遭到一些貴族特權階層的反對,但新法在秦國終于得到順利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