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寫作訓練
以議論為主要表現方法,對社會生活中的人或事進行分析評論的文章稱為議論文。議論就是發表意見,闡明是非。議論文必須具備三個要素,即論點、論據、論證。訓練學生寫議論文,必須讓學生掌握議論文三要素的基本知識及其相互關系。⑴,論點。論點是作者對議論的對象所持的見解和主張。具體地說,就是作者針對某個事件和問題,證明自己的觀點,反駁對方的觀點;表示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贊揚什么,反對什么的態度。論點必須是正確的,也就是說要符合客觀實際的,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一篇議論文只有一個論點。有些議論文比較復雜,則可以有幾個論點,但其中只有一個是中心論點,即總論點,其他的論點處于從屬的地位,一般稱為分論點。分論點從幾個不同的方面對總論點展開論述。作為論點的見解必須新穎獨到。⑵,論據。為了闡明自己的論點,必須擺事實,講道理。這些用來證明論點的事實和道理,就是論據。論據分事實論據和事理論據兩種。事實論據的內容包括事例、史實、數據等。事實論據要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事理論據包括經過實踐證明和檢驗的科學原理、定律公式以及約定俗成的警句格言等。論據和論點的關系是證明和被證明的關系。論點以論據為基礎,依靠論據來證明;論據以論點為統帥,服從論點的支配。⑶,論證。把各種分散的論據組織起來,并對其作出合情合理的分析,揭示出論點和論據的內在聯系,這種組織,分析論據并使之與論點聯系起來的過程與方法,就是論證。論證的具體方法有:例證法、引證法、喻證法、對比法、類比法、歸謬法等等。議論文的結構安排要合理、嚴謹、新穎。具體的方式有:總分式、分總式、并列式、遞進式、回環式等。議論文按論證的方式分,有立論和駁論兩大類;按內容分,有政治論文和學術論文兩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