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工作意見(2)
(六)培訓測評相結合,抓好考核工作
到2022年11月30日前,原則上所有校(園)長、教師、教輔及教研人員都必須參加學習、測評與認證。參與線上研修并且成績合格的,方有資格參加學校能力提升工程2.0應用能力測評,各學校根據《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校本應用考核規范》要求,對教師提交的測評證據進行評價。測評結果,學校可作為教師樹先評優的依據,縣教育和體育局將對各學校的測評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評估結果納入對學校的綜合考評。
三、推進計劃
提升工程一年完成,以整校形式推進。2021年12月1日前,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全面啟動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2022年11月30日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通過在線學習和實踐應用,完成不少于50學時(其中,實踐應用學時不少于50%)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2.0培訓。
(一)第一階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1.試點先行。遴選教育信息化基礎條件較好、學科信息化教學應用普及率高、積極性高的學校,申報市試點校,參加市級培訓。
2.制定規劃。開展調研,出臺意見、實施細則等。
3.成立領導小組。具體組織本縣的提升工程2.0推進工作。
4.組建縣級信息化培訓指導團隊。
(二)第二階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1.總結試點學校提升工程2.0培訓的實施經驗,積極推廣優秀案例,為全面推進全縣教師提升工程2.0培訓打好基礎。
2.指導各學校制定本單位規劃及提升工程2.0的實施方案。
3.完成提升工程2.0縣級指導團隊培訓。
(三)第三階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
1.網絡研修:學校充分利用“教師教育管理平臺”的網絡視頻課程資源,每位教師學習內容不少于25學時。
2.校本實踐:本次提升工程以校本研修作為實踐應用的主陣地,每位教師的應用實踐不少于25學時。各學校要積極采用教學案例研討、課堂實錄分析等實踐應用形式,完成信息化教育教學校本研修活動。參訓教師以選學的3個微能力點要求,提交測評證據,學校對教師提交的測評證據進行測評。
(四)第四階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
1.對學校的2.0提升工程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2.總結經驗,推廣成果。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發展,推動理念更新、教學模式變革和教育服務轉型。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
為保證提升工程2.0順利實施,成立縣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2.0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提升工程的規劃設計和統籌管理。縣教育和體育局教學研究室、財務科、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中心、職業教育科、信息中心、電教站負責提升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經費保障、督導檢查、考核評估等工作。
各學校是提升教師全員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的學習與實踐基地,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制訂本校信息化發展目標和規劃,組織教師進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線上學習和線下實踐應用,做好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考核,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為教師創造良好條件,促進每個教師在日常課堂教學中有效運用信息技術,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學水平。
(二)保障經費
縣教育和體育局將籌措專項經費,保障能力提升工程2.0實施,保障培訓指導團隊培訓及工作開展,支持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典型培育和經驗推廣。各中小學要統籌融合多方資源,為本校教師學習和應用信息技術創造良好條件,所需經費可從學校年度公用經費5%的教師培訓經費中列支。
(三)注重協作
縣教育和體育局建立定期研討機制,加強培訓、教研與信息相關科室的交流與合作,跟進并解決提升工程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各學校建立由校級領導、教師教育管理系統校級管理員、信息(電教)中心負責人和學科教研組長、骨干教師組成的校級信息化引領團隊,建立學校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作管理機制。探索形成縣、校兩級融合創新機制,推進校級信息化引領團隊與縣級培訓、教研隊伍的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