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稿的任務
核稿的任務
核稿是公文處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形成正式文件前的文稿進行把關,修改、訂正文稿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這是一項綜合性、技術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有其自身的規律性。一般來說,核稿必須首先弄清文稿形成的背景、過程、部門領導的意見以及會商情況等,在此基礎上,抓住重點對公文進行審核。
一、把好行文關
審查是否需要行文,這是核稿工作的第一步。著重查看文稿聽內容有無普遍意義,是不是照抄照轉上級文件精神,是否已發了會議文件或公開見了報,是否屬于業務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以及是否能用口頭、電話、傳真等解決問題。一般來說,可以不行文的就不行文,以控制發文數量。如果確需行文,要審查以什么名義行文比較合適,控制發文規格。
二、把好內容關
一看內容是否空洞無物。如內容空洞,無多大的實際價值,即使文字寫得天花亂墜,也要卡住不發。二看文稿是否結合實際。有些單位或部門在貫徹上級文件時,不做調查研究,不結合本地的實際,只是例行公事,把上級文件依樣畫葫蘆,改頭換面發下去。這樣發文,不但起不到多少作用,而且還造成一定的浪費,是一種典型的不負責的表現。三看主題是否鮮明,主題是公文中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是公文內容的核心。修改文稿時要認真地研究主題。如果公文主題不鮮明、目的不明確、說理不清楚、章法混亂、沒有中心,可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請擬稿單位加以改寫,以使公文主題明確。
三、把好結構關
結構是公文的骨架,調整結構主要是修改文稿的寫作方式。一要注意結構的完整性。主要檢查文稿的組成部分、內在聯系以及開頭、結尾有無缺項。 比如修改一篇請示,首先要檢查請示正文的基本組成部分請示原由、請示事項、請示結語等是否完整;修改一篇會議通知,首先要檢查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注意事項等是否明確。二要注意結構的嚴謹性。主要檢查段落安排是否合理、結構是否混亂、層次是否清晰、過渡與照應是否恰當等。三要注意各部分的篇幅是否合理、長短是否恰當等。如果不合理、不恰當,就要進行補充或調整。當然各部分篇幅長短只是形式,要服從內容的需要。內容所必需的,要能長則長,能短則短。值得注意的是,在修改文稿中往往需要刪掉多余段落,增補某些材料,訂正某些觀點,或者增加某些引文,也會引起結構變動。這就需要我們在調整結構時考慮這一因素,不能顧此失彼,造成新的結構不合理。
四、把好主題和觀點關
每篇文章,都應主題(主要指標題)突出,觀點鮮明,材料充分,用主題和觀點統率材料,用材料說明主題和觀點,以求得主題、觀點和材料的統一。如果主題、觀點、材料配合失當,要么就會造成主題和觀點大、材料少,顯得空洞、干癟說服力不強;要么就會出現事例的羅列,材料淹沒了觀點。所以,一要恰如其分地確立主題,使之成為公文的核心,用觀點和材料圍繞主題開展論述。二要看文稿的基本觀點是否提出,已提出的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實際。如果文稿的基本觀點沒有提出或提得不夠明確,就要從材料中提煉觀點,使之成為公文的骨架,看了觀點就能知道公文的主要內容。如果基本觀點不正確或脫離實際,應退回原擬稿單位進行認真修改。如果觀點基本正確,也比較符合實際,但較為模糊、片面,可進行修改訂正,使之正確、鮮明。三要刪減與主題和觀點無直接聯系不大的材料,避免出現材料過于繁雜的毛病;要補充一些新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材料,以增強主題和觀點的說服力。
五、把好政策關
主要核查文稿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對新制定的政策、規定,一要按照局部政策規定服從國家總政策總規定、過去政策規定服從現行政策規定、下級政策規定服從上級政策規定的原則進行審查,不符合這一原則的要進行修改。二要注意政策、規定的連續性,不能朝令夕改。三要把握政策出臺時機,雖然說公文的實用性、時效性決定了公文應快寫快發快處理,但對新提出政策規定的公文,要根據客觀實際,選擇最佳時機同臺,以收到最佳的社會效果。四要注意這一政策與那一政策之間的銜接,核稿時對這一問題特別要引起注意,不僅要對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更重要的是通過有關部門會簽發現問題,凡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規定有沖突的,必須通過協調、政府裁決或請示上級答復后才能發文。有的部門或單位往往從局部利益出發,提出一些片面性的或與其它部門政策有沖突的政策規定,如果核稿時不進行認真審核,就會給執行過程中帶來一些困難或造成一定損失。五要審核文稿中提出的落實政策、規定的措施和辦法是否切實可行。如果不明確、不具體或難以執行,核稿人員應主動向擬稿部門提出個性意見,使其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