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審題15法(3)
運用化簡因素法審題,有時要全部舍棄題目中已有的因素,而去尋找新的因素。一些用聯合結構的形式表達的作文題,往往是這樣。比如《成功與失敗》、《四化與文化》、《父與子》、《師生之間》等等都是這樣。這些題目中都有兩個 因素,但已有的兩個因素都不是寫作的重點,寫作的重點在溝通兩個因素的新因素上。懂得了這個道理,審題時就不會對已知因素逐一揣摩,只需找到兩個因素的內在聯系點(新 因素),審題的任務就完成了。比如寫《師生之間》這個題目審題時就不會分別在“老師”和“學生”這兩個因素上動腦筋了,只要寫出一種新型關系就行了,老師和學生互相關心,互相幫 助,互相學習,民主平等,教學相長等等,隨便寫哪—個方面都可以。找到文題蘊含的內在因秉,審題任務即算完成,不必再在其他方面浪費腦細胞和時間。這樣,審題的速度也就快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