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好議論文?用事實來說理
俗話說得好:事實勝于雄辯。
要想讓別人信服自己的論點,除了論點鮮明、正確處,還需要強有力的事實來證明。這“事實”,對于議論文而言,就是論據。也主是說,論據就是證明論點正確的理由和根據。一篇議論文,只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沒有具體、充分的論據,就好比一個人只有靈魂和骨架,沒有血肉,這樣的文章也是不能稱為文章的。
要更好地運用事實來說理,更好地發揮論據的作用,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把握好論據的種類。
論據主要有兩大類: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事實論據包括史實、典型事例、統計數字等;理論論據包括真理、科學理論、格言、名言警句等。
二、論據的要求。
生活中不少素材可以作為論據,但不能拾到籃子里都是菜,我們需要選擇。選擇好論據是寫好議論文的重要一步。如何選擇好論據呢?這里有幾條標準:
1.能證明論點。
所謂能證明論點,就是說論據和論點具有一致性,在本質上具有共同點。如何沒有一致性,再好的材料,也不能證明論點。
比如:
“羅馬教會的十字架上綁著一位白發蒼蒼的老人,底下雄雄烈火無情吞噬著他的軀體。但他大聲喊道:‘火可以將我燒死,但不能毀滅真理。后人會了解我的價值!’這位老者就是為真理獻出生命的天文學家布魯諾。歷史早已驗證了這位老人的話。他經歷痛苦取得的價值是使真理在世上永生。”
這里所運用的事例中布魯諾被火燒死是一種“痛苦”,可是,這種痛苦的價值更多的是說明愚味的可怕,說明人類認識真理的不易,而不在于說明“使真理在世上永生”。這樣的論據不能證明論點,也就無法讓人信服。
2.真實。
所謂真實,就是說我們在議論文中所引用的事實、數據、名言、格言等,必須確鑿無誤,不能道聽途說,不能隨意編造。論據只有真實,論點才能使人信服。反之,別人一看你的論據就是編的,假的,你從論據中得出的結論,又有誰會信呢?
一代文豪郭沫若針對論據的不真實,作這么講:“材料不正確,便會得出錯誤的結論,這樣的結論比沒有更要有害。”
我們初學寫議論文,對于所引用的論據,一定要嚴格地核對,保證其的真實性。
3.新鮮。
議論文具有較強的時代、針對性。我們在選擇論據時,不能總是選用一些“老掉牙”的事實,而應該多選用新近發生的事實。當然,保證論據的新鮮也還可以從別人用得少甚至沒有用過的論據以及從新的角度去分析舊論據兩個方面來著手。
三、運用論據。
議論文主要還是說理。在使用論據時,我們也要把握好這點。有的同學在初寫議論文時,總喜歡用長篇累牘的文字把事實論據的來龍去脈講得清清楚楚。事實上,這很容易造成文體不清的局面。對于論據特別事實論據,我們沒有必要如此,而是只要把與論點相關的部分也就是論據能證明論點的那一部分交待清楚就行了。
另外,在運用論據時,還要注意敘述事實與評論事實相結合,充分表明論據與論點間的本質聯系,而不能采用“論據 + 論點”或“論點 + 論據”式的簡單“拼盤制作”。也只有說明論據和論點之間的聯系,才能幫助讀者清楚地理解論點與論據間的結合點,讓讀者明白論據如何能證明論點,論點何以成立,從而更好地達到議論說理的目的。
運用好論據,還有重要一點就是要熟悉并掌握好論證方法。所謂論證,也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常用的論證方法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引用論證、正反對比論證、比喻論證、類比論證等。對于每一種論證方法,我們要熟練掌握其運用特征和方法,這樣,在運用論據時,我們就可以充分發揮每個論據的作用,從而準確地證明論點,增加文章的論辯力和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