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第十二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九條獎勵制度
(一)公司作為一個大家庭,在把每一位員工當作家庭成員的同時,也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服務,激發員工提供優質工作和出色服務,以達到公司發展目標。
(二)公司的獎勵包括但不限于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勵,對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貢獻員工給予總經理基金獎勵,公司出資安排的在職培訓、進修獎勵等。
(三)公司對以下行為給予獎勵: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或挽回重大損失的;
3、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聲譽的;
4、對公司的經營、服務、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效果顯著的;
5、年度考核為優秀的;
6、與上述條款類似的有其他重大功績的。
第六十條懲處制度
(一)根據違紀行為的情節、后果、影響以及行為人的主觀狀態,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行為、較重違紀行為和嚴重違紀行為,并分別予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二)“一般違紀行為”指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且未造成任何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造成輕微損失,但并非出于故意的行為。
“較重違紀行為”指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包括惡意),造成不良影響的或造成輕微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非故意,但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嚴重違紀行為”指任何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和影響嚴重或給公司造成較嚴重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屬過失,但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三)員工在接受第一次處分后的12個月內如再受處分,將受到累計升級處分:
1、3次口頭警告,等于1次書面警告;
2、3次書面警告,等于立即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四)每項違紀處分都應當書面通知受處分員工,并要求該員工簽收,公司人事部門存檔。
第十三章培訓制度
第六十一條員工都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和義務。員工培訓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特殊培訓。
1、崗前培訓:主要指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教育與培訓,使他們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經營方針和經營戰略﹑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員工的職業道德和禮儀規范等。此項工作由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
2、在崗培訓:各級管理人員應隨時對員工在現職工作中所需學識、技能施教,使員工能勝任現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專項技術培訓: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技術培訓的,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就服務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金的數額等進行約定。
第六十二條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參加所從事專業的國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合
格證書的員工其培訓費用(指報名費﹑書本費﹑培訓費﹑證書費等學雜費)由公司統一報銷。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子、分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人事部。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九條獎勵制度
(一)公司作為一個大家庭,在把每一位員工當作家庭成員的同時,也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服務,激發員工提供優質工作和出色服務,以達到公司發展目標。
(二)公司的獎勵包括但不限于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勵,對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貢獻員工給予總經理基金獎勵,公司出資安排的在職培訓、進修獎勵等。
(三)公司對以下行為給予獎勵: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或挽回重大損失的;
3、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聲譽的;
4、對公司的經營、服務、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效果顯著的;
5、年度考核為優秀的;
6、與上述條款類似的有其他重大功績的。
第六十條懲處制度
(一)根據違紀行為的情節、后果、影響以及行為人的主觀狀態,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行為、較重違紀行為和嚴重違紀行為,并分別予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二)“一般違紀行為”指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輕微且未造成任何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造成輕微損失,但并非出于故意的行為。
“較重違紀行為”指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包括惡意),造成不良影響的或造成輕微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非故意,但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嚴重違紀行為”指任何故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和影響嚴重或給公司造成較嚴重損失的(包括潛在的和已發生的),或雖屬過失,但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三)員工在接受第一次處分后的12個月內如再受處分,將受到累計升級處分:
1、3次口頭警告,等于1次書面警告;
2、3次書面警告,等于立即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
(四)每項違紀處分都應當書面通知受處分員工,并要求該員工簽收,公司人事部門存檔。
第十三章培訓制度
第六十一條員工都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和義務。員工培訓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特殊培訓。
1、崗前培訓:主要指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教育與培訓,使他們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經營方針和經營戰略﹑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員工的職業道德和禮儀規范等。此項工作由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
2、在崗培訓:各級管理人員應隨時對員工在現職工作中所需學識、技能施教,使員工能勝任現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專項技術培訓: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技術培訓的,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就服務期限、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金的數額等進行約定。
第六十二條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參加所從事專業的國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合
格證書的員工其培訓費用(指報名費﹑書本費﹑培訓費﹑證書費等學雜費)由公司統一報銷。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子、分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人事部。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