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結構創新招術(5)
在論辯性的文章中常用此法來反駁錯誤觀點。它一般先讓對方把話說完,然后,抓住對方要害,駁倒他,這放開是為了最后駁倒。如有人說:“評彈是靡靡之音,聽了要死人的。”我們可以這樣反駁:“按他的說法,如果前線打仗,就不必派軍隊去作戰,也不用飛機、坦克和導彈,只需派一個評彈團就行了。幾首曲子一唱,敵人‘聞曲披靡’,一個個自動倒下去,豈不痛快?”既是歪理,其邏輯必然是荒謬的,我們先讓它自我暴露,再接歪理推下去,必然會得出荒謬的結論。
此法不單用在論辯性文章里,許多敘事性作品也用!端疂G傳》中“林沖棒打洪教頭”一段的主旨是要突出林沖取勝,表現他的武藝高強和謙抑大度,但作者不急于一下子揭示,而是先寫林沖拜見洪教頭,洪教頭傲慢不理,一縱:洪教頭說林沖是假冒教頭,誘討酒食,林沖不作聲;二縱:洪教頭提出比武,林沖卻稱不敢,三縱:洪教頭氣勢洶洶,來攻林沖,林沖退避,四縱:接著開枷,拿二十五兩銀子為利物,五縱:最后,林沖一棒打翻洪教頭,縱于一“擒”。這樣“欲擒故縱”,設置波瀾,扣人心弦,文章就顯出了一路山重水復的丘壑之美。因此,“縱”是方式、手段,“擒”是目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