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會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會制度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會的工作,履行工會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結合市人大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強對會員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技術、業務的教育。
二、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工會委員會的委員,凡因工作變動出現缺位的,應及時補缺,新調入人員,應及時動員參加工會組織,并積極參加工會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
三、關心職工生活,協助機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和事業。要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至少每月有小活動,每季度有大活動,活動的形式要多樣化,并注意人員、效果的落實。
四、管好工會經費。機關應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0.5%向工會繳納工會經費,每半年撥一次,有重大活動時,經費另行增撥。
五、做好各種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委員會,分析會員情況,安排各種活動,并做好活動記錄。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會的工作,履行工會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結合市人大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強對會員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技術、業務的教育。
二、建立健全工會組織。工會委員會的委員,凡因工作變動出現缺位的,應及時補缺,新調入人員,應及時動員參加工會組織,并積極參加工會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
三、關心職工生活,協助機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和事業。要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至少每月有小活動,每季度有大活動,活動的形式要多樣化,并注意人員、效果的落實。
四、管好工會經費。機關應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0.5%向工會繳納工會經費,每半年撥一次,有重大活動時,經費另行增撥。
五、做好各種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委員會,分析會員情況,安排各種活動,并做好活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