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規定
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規定
根據國家和我省對離退休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離退休人員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管理。
第二條 干部、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時,組織上應找本人談話(處級以上的干部由市人大常委會領導談話,其他干部、職工由辦公室領導談話),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條 結合實際,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里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
第四條 及時辦理離退休人員應享有的各項生活福利,認真落實離退休人員的各種待遇。
第五條 經常了解離退休人員的身體狀況,安排必要的體檢,對生病住院的人員常委會辦公室領導要及時看望,依照有關規定幫助解決醫療費用等問題。
第六條 經常了解離退休人員的生活狀況,定期進行家庭走訪,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第七條 每逢離退休人員生日,辦公室要以常委會的名義贈送生日禮品,表示祝賀。
第八條 每年春節前,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分別帶隊慰問離退休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遺屬。
第九條 開展有益于離退休人員身心健康的各項文體活動。
第十條 妥善解決離退休人員用車問題,保證離退休人員看病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