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檔案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檔案工作制度
一、為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機關、基層和領導服務,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根據《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 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凡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務活動中形成的文件、資料、音像、會議記錄、憑證、照片、圖紙及上級文件等,統一由檔案室收集、歸檔或銷毀,不得分散存 放。
三、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及其他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處理公務帶回的文件、音像等應交檔案室統一保管、整理、歸案,不得截留;需借用的文件、資料,可向檔案室辦理借閱手續 ,用后退回。
四、年終或季度市人大常委會各領導及各工委(室)要清理、清退文件、資料、會議記錄本,并交檔案室歸檔或銷毀。
五、檔案室應在當年的六月底前,按時、按質完成辦公室上一年度 各類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任務。
六、為保證文書檔案質量,對草擬文稿、領導閱批文件及公文核稿 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書寫,制作文件,正文、底稿、附件都要完整齊全、字跡清楚。
七、檔案人員應逐步學會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文書檔案,要嚴格執行檔案的管理、保密、保護、借閱制度;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和開發利用工作。
八、檔案工作納入辦公室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并進行年終考核、評定。
一、為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機關、基層和領導服務,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根據《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 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凡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務活動中形成的文件、資料、音像、會議記錄、憑證、照片、圖紙及上級文件等,統一由檔案室收集、歸檔或銷毀,不得分散存 放。
三、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及其他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處理公務帶回的文件、音像等應交檔案室統一保管、整理、歸案,不得截留;需借用的文件、資料,可向檔案室辦理借閱手續 ,用后退回。
四、年終或季度市人大常委會各領導及各工委(室)要清理、清退文件、資料、會議記錄本,并交檔案室歸檔或銷毀。
五、檔案室應在當年的六月底前,按時、按質完成辦公室上一年度 各類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任務。
六、為保證文書檔案質量,對草擬文稿、領導閱批文件及公文核稿 不得使用鉛筆或圓珠筆書寫,制作文件,正文、底稿、附件都要完整齊全、字跡清楚。
七、檔案人員應逐步學會用電子計算機管理文書檔案,要嚴格執行檔案的管理、保密、保護、借閱制度;積極開展檔案的編研和開發利用工作。
八、檔案工作納入辦公室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并進行年終考核、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