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寬容,學習選擇和使用論據(6)
第二課時
議論文對論據的基本要求是真實、充分、有力。
所謂真實,是指引用的論據確鑿可靠,準確無誤。所謂充分,就是根據證明論點的需要,注意廣泛選擇論據,使論據多樣化,做到論據理由充足,事例廣泛,令人信服。所謂有力,就是指所引用的論據具有典型性和針對性,既扎實又有分量,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論據包括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事實論據,指的是現實生活中的典型事例、中外史實和各種統計數字等。俗話說“事實勝于雄辯”,在議論文中列舉典型而充分的事例,那是最能證明論點、最有說服力的。理論論據,指的是含義正確,經過實踐檢驗的成語、名言、警句或自然科學的原理、定理、定律、公式等。理論論據具有概括性和普遍性,特別是經典著作和權威性言論,能夠增加論點的廣度和深度,使讀者對作者的觀點理解得更深刻。事實論據主要是為論點提供事實上存在的依據,從“實”的方面來證明論點,使論點具有堅實的實際基礎,令文章具體生動、切實可感。而理論論據主要為論點提供理論上的依據,是從“虛”的方面來證明論點,使論點具有理論上的基礎,令文章筆墨簡潔,富有權威性。在實際寫作中,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是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和相輔相成的,有時先“實”后“虛”,有時先“虛”后“實”,有時“虛”“實”相間。二者有機結合,相得益彰,文章才會既豐滿又有神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