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
為增強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肅認真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莊嚴職責,特制定本守則。
為增強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肅認真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莊嚴職責,特制定本守則。
第一條 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同志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及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監督水平。
第二條 依法行使職權,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進民主和法制建設,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證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人大常委會的各項決議、決定,遵紀守法,勤政廉政,自覺接受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在改革開 放和經濟建設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四條 按時出席常委會會議。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困不能出席會議的,應當提前請假。如一年內無故不請假,三次不出席常委會會議的,應向常委會提出辭職。
每次常委會會議由主持人通報出席情況。中途退席須經主持人同意。常委會辦公室每年統計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情況,予以公布。
第五條 在常委會會議舉行前,要認真閱讀預先送達的會議文件和有關資料,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情況,為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做好準備。
第六條 認真行使法律賦予的決定權、提議案權、詢問權、質詢權以及提出建議、批評、意見等權利。在審議議案和政府工作時,要積極發表意見。
第七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遵守常委會的工作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常委會的工作。
第八條 積極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調查、執法檢查和對“一府兩院”的評議等活動。
第九條 積極參加代表小組活動,密切聯系群眾和代表,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常委會反映情況。
第十條 嚴守國家秘密。凡屬規定不應公開的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
第十一條 本守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