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會議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會議制度
一、秘書長會議出席人員和列席人員
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參加。根據需要,有關科(室)負責人可以列席會議。
二、秘書長會議的主要內容
1、討論決定辦公室的主要工作:
(1)討論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總結。
(2)討論決定機關文秘、保密、調研、宣傳、人事等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3)討論機關科以下干部的調出、任免和獎懲;討論科以上干部的調進、任免及獎懲意見,報請黨組會議決定。
(4)討論決定機關重大財務開支、涉及機關職工利益的重大福利事項。
2、研究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的準備工作。
3、研究組織實施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的決定事項。
4、定期召開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三、秘書長會議的召開和主持
秘書長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秘書長主持會議。
秘書長會議的會務工作,由調研科負責;會議議題涉及到的相關科室,協同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四、秘書長會議紀要的形成
秘書長會議均作記錄并根據具體情況印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準確反映會議決策和會議精神,由秘書長簽發。